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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考勤的管理制度

2020-01-11 来源:步旅网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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