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剥离土石方运输的特点,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甲方将总承包的山西灵石县鑫源煤业公司煤矿的土石方运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二、地点:山西省灵石县段纯镇兴旺原村。
三、内容:
1、名称:灵石县天聚鑫源煤矿第十三标土石方运输工程
2、车型:重型自卸车(后八轮)
3、运距:取土场与排土场运距在5.5公里以内,按 7.3元 /方结算,取土场与排土场运距在5.5公里至6.0公里以内,按 7.8 元/方结算,每超过100米加 0.5元/方。该单价为税后单价,一切税金税费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4、运输地点:灵石县天聚鑫源煤矿第十三标段
5、运输物品:山体土石方
6、工期:20xx年日----20xx年日。合同期1年,满一年一续签合同。
7、付款时间:车辆进厂后正常工作3天后可借支生活费,每10天统计票据后,双方对统计票据确认完毕后,按确认的工作量结算一次。
8、除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和国家政策原因外,导致务工,从第5天起,每天每车补偿500元。(若停工为1-4天,则不补偿,若为5天,则连前面的4天直接补偿为2500元)
9、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时乙方出具的领据、借据或存入乙方银行卡的存款单或汇款单均作为合同结算支付款依据;
10、车装方量:长×宽×高
11、运输车辆必须是前二后八轮自卸车。车辆由乙方自备,10天内车辆可分批进场,进场车辆最少保证20台,倘若中途有车辆退出,乙方须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车辆进场后,甲方按每辆车8000元付给乙方车辆调遣费;乙方必须保证10天内车辆进场20辆以上,如未按时到场,按违约处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伍万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保证乙方车辆合同期的运输,车辆调遣费用每台(8000 )元, 车进矿区付清,调遣费分3个月扣清。第一个月扣除20%,剩余两月每月扣除40%
2、乙方到场,甲方挖机车辆必须24小时正常动作并确保乙方的施工工程量
3、保证款项充足按合同给乙方付款,只对乙方结算。
4、协调矿山各种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误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负担,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提供住宿包水、电畅通,伙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提供加油,柴油为6.55元/升(超出6.55元由甲方负担)。油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因油出现车辆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加油款在每次工程款中扣除。
7、维护矿山道路工作秩序,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有权对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8、道路平整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进入,道路损毁甲方随时修理;卸车场平整顺畅。
9、乙方车辆到场后,甲方不按合同执行,乙方有权把车辆调走。并赔偿乙方车辆调遣费用。
10、甲方根据每10天工程量按合同及时统计支付乙方工程款。超过工程结算日2天甲方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停工,每停工一天补偿乙方每台车辆500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煤矿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与调度,禁止从事有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罚款。
2、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与指挥。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安排进行作业,保证每台机械配备两个具有操作资格的驾驶员,应24小时作业;
4、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5、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6、因乙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设备仅供甲方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和到其他工区作业,若发现如此行为,将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
8、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9、乙方雇佣的驾驶员须持有效驾驶证且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要求乙方为各车辆和车主自行购买各项保险,乙方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圴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事故发生后,须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协调解决;
10、乙方不得层层转包,出现施工人员投诉或工钱过低而闹事的,应由乙方负责妥善解决,并给予一定补偿。否则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进场车辆中途随意停工、或无故闹事不作业,以每天停工车辆200元/台的款额赔偿给甲方。
12、乙方进场车辆中途无故退场(不可抗因素和气候原因除处),应支付给甲方每辆车3万元(叁万元)作为甲方损失的赔偿,另外支付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13、乙方要加强对所属人员、汽车的管理。按时和各车主结清账务,并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及时、足额的支付给各车主不得克扣和挪用,如因此发生纠纷所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安排财务人员对乙方银行账户进行监督,如出现不按时给各车主结算,甲方将对乙方予以处罚50万元(伍拾万元)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及时修理恢复使用。
2、乙方必须遵守煤矿的安全行为规范,若不遵守被煤矿处罚,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接班时,乙方车队长必须如实汇报出勤车辆数量,未出勤车辆是何原因(病假和家庭有事必须回家除外),否则将罚款200元每辆。
4、所有翻斗车到排土场必须将渣土倒干净,必要时用排土场挖机将土搞干净,若发现翻斗车将土带回取土场,将扣除该翻斗车当次票数,并对排土场管理人员罚款每人50元/次。若第二次再犯,将加倍处罚。
5、乙方车辆进厂后如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初次警告,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按违规车辆每台罚款2万(贰万元整),屡教不改,对违规车辆清理出厂,扣押违规车辆工程余款。如不按公司规定工作,公司罚款,甲方将该罚款罚至违规车上或者直接将此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6、若车辆进场后甲方私自跨过乙方和车队车主直接联系,私立合同,乙方有权要求进行赔偿,每台车辆2万元(贰万元)
六、违约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诚实守信、按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时双方友好协商处理,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争执时,首先本着平等互利、文明和谐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无果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签约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②、签约地人民法院。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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