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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责任书

2020-11-22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乙方:

  为了便于甲方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控制和服务,有利于乙方明确工程款的收支情况,本着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将工程收益与责任挂钩,建立并落实乙方成本责任制,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在担任项目责任人 期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提供的内容(按图纸施工)

  (四)合同价款 以项目竣工结算为准

  二、经营管理范围及方式

  (一)甲方将与 签订的 项目(下称“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施工及经营管理交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作为该工程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二)乙方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管理,必须确保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

  (三)乙方在该工程的经营管理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本责任书及《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履行职责。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方如要求垫资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在建设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后,甲方在扣除本责任书第四条第(一)款所列当期成本后,剩余款额全部拔付给乙方。

  (六)乙方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的结算结果,甲、乙方的内部结算在甲方与建设方完成工程结算后进行。

  三、合同工期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合同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为准)

  (二)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月日

  四、管理内容

  (一)成本管理

  1、工程税费:根据国家税收的相关规定该工程所需交纳的一切税、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由乙方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2、企业管理费:根据合同造价,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本项目正常情况下的企业管理费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2.0 %。

  3、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和交纳保险金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发生与工程有关的劳务等纠纷时,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甲、乙双方结算前由于乙方原因所支出的其它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中标建造师工资元/月,按合同工期进行计算费用,如超出合同工期,按实际施工工期进行计算费用。如需中标建造师到施工现场参加会议或验收等,两天内每次出差费800元/次(其它费用乙方负责,如路费、食宿等),每超出一天按300元/天支付中标建造师出差费。

  7、由甲方派出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按4500元/月.人或者按具体商量的标准计发。

  8、甲方预留 5000 元作为竣工验收资料押金,乙方完工后拿回所有的竣工验收资料后予以退还。

  (二)材料采购

  1、乙方必须采购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做到工程所需的材料规格、型号、质量性能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并经送样、送检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所采购的建筑材料都严格履行入库验收会签手续。

  2、申领工程材料款时,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审批。

  3、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赊购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和工程设备。

  (三)财务管理

  1、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由甲方监督使用,专款专用,乙方按甲方的财务规定程序申请人员工资和材料款。

  2、乙方不得擅自到建设方领取工程款或将工程款转到其他帐户。

  3、乙方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并严禁乙方截留、克扣、拖欠领取的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

  4、甲方帮助乙方完善项目施工资料,以保证各阶段结算的及时进行。

  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账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必须配合。

  6、如果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开立帐户的,必须向甲方报告账户情况,并承诺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支出和收入只使用该项目账户。

  7、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甲方在扣除本责任书第四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款项,剩余款额通过转账方式在二个工作日之内拔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可组织符合条件的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下同)进行施工,并对全部施工人员详细登记,按不同工种制作花名册,交甲方备案一份。

  2、乙方负责为该工程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所需的一切手续(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成本。

  3、如乙方与其组织的施工人员发生劳动、劳务或其它民事纠纷,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被要求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技术目标

  (一)资料管理

  1、乙方必须按规定做好各种工程施工的施工记录和资料管理工作,并交甲方一份备案。

  2、乙方应做好各分项部位的试块、试件资料整理,所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盖章认可。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一份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

  (二)技术管理

  1、乙方负责该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应会同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及乙方组织的技术交底工作,协助乙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2、乙方主抓现场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做好施工过程各种原始资料记录,编制竣工图及收集、整理竣工资料,甲方负责指导、督促乙方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掺杂使假。

  2、随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及甲方的监督指导。

  3、保障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的合格要求。

  4、单位工程一次交验质量合格率达100%,并满足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5、甲方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人员、财务支出、安全保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对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停工整改。

  6、工程保修责任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在保修期内没有履行保修责任而由甲方被履行的,所发生的修复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十四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保修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1)无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工伤死亡率控制为零;

  (2)无安全责任重伤事故,工伤重伤率控制为零;

  (3)一般工伤频率控制在施工人员总数的0.3‰以内;

  (4)无设备、车辆、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安全生产达标率为100%;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等级,评定总分在70分以上。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7)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8)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9)对从事机电、安装、维修、井架工、塔吊员等特种岗位的作业人员要求做到按章操作,人人持证上岗。

  (10)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组织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如有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由此给甲方(包括甲方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文明施工管理

  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西区施工现场文明卫生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所需资金投入,实施安全及文明施工做到符合要求。

  六、生产目标

  (一)工程进度管理

  1、乙方必须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抓好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2、乙方应合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该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

  (二)生产管理

  1、乙方应按月向甲方填报工程进度及安全施工报告。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违反上述条款约定行为之一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

  (二)乙方只违约但没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选择在公司内部通报或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得以甲方或该工程项目部的名义向外赊购材料、拖欠民工工资、借贷资金等,如乙方故意违约,所造成的债权、债务等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乙方上述违约行为引起涉及甲方的诉讼,导致甲方需向第三人承担支付义务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应得报酬中扣出,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时如约支付材料款。若因不能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或材料款,造成民工或材料商到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聚众闹事或上访的,每次扣违约金5000元~10000元。每期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如实上报经建设方核实的具体的工程款使用计划,并严格按工程款使用计划执行,如核查不实,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下期工程进度款。

  (六)乙方与他人发生的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完全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以及甲方为挽回损失而支出的所有费用。

  (七)出现因工程返工、拖延工期罚款、建设方索赔,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等与工程有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若由甲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如数向乙方追偿。

  (八)乙方如有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怠工、质量低劣、挪用工程款等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对乙方所做的工程量不给予结算外,有权撤销乙方工程项目经理职务,直至解除本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权利。

  (九)甲方因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牵连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

  (十)根据工程的需要,乙方额外要求甲方派出工程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协助进行管理的,派出人员的工资、补助费用从工程款中扣减,具体办法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八、本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九、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责任书甲方执原件,乙方执复印件,本责任书从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相应债权债务时终止。

  附: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转账委托书

  甲方(盖章): 项目责任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身份证号:

  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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