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订艺术事业发展规划。
2.督促指导表演团体业务工作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3.负责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局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4.负责艺术创作、社会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艺术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5.承办文化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6.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艺术专业考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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