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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离婚起诉状

2020-03-20 来源:步旅网

  原告张,女,汉族,农民,x年1月13日生,住隆回县金石桥镇。

  被告胡X,男,汉族,农民,x年11月2日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小孩胡X、胡判归原告抚养,原告自愿承担小孩抚养费。

  事实与理由:

  x年,原、被告经媒人贺方介绍相识,当时原告年仅十七岁,不懂人事,由于原告父母只生了四个女儿,有心招被告做上门女婿,原告也只好应了父母的心愿,双方于x年登记结婚,x年6月4日生一女孩,取名胡华敏,现已成年。双方结婚后,被告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对家庭极不负责,双方感情破裂。x年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后,被告又向原告检讨自己过失,以割手自杀,要求复婚,原告完全是看在小孩份上,便答应与被告复婚,于是1999年6月25日双方又复婚,x年正月11日,生一女孩,取名胡X宏,x年正月25日生一男孩,取名张晶,可被告游手好闲的秉性非但未改,反而变本加厉,原告一直独自默默忍受负担小孩学费、生活费,而被告却一直不闻不问,只管自己逍遥快活。x年6月,在深圳市水井原告发现被告与一湖北女孩非法同居,两人大吵一架,从此夫妻分居至今,长达两年之久,至此,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今具状前来,恳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秉公裁决!

  此 致

  隆回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

  x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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