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转让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自愿将北京用车指标终身使用权和支配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北京用车指标终身使用权和支配权转让给乙方,费用:民币,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仍为甲方名字,使用为乙方,在甲方协助乙方将该车牌合法悬挂在乙方指定车辆,乙方获得相应的车辆行驶证3日内,乙方支付上述人民币 元,甲方不得将用车指标重复转让他人。
2、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甲方不对上述车辆所有权持任何疑义。
3、甲方不得对悬挂上述车牌的乙方车辆出售、出租、抵押等违法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10倍赔偿。
4、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违章等违法行为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乙方在为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办理年检、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更换车辆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车辆管理部门对上述车牌进行统一更换时,乙方当然取得车牌使用权,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6、该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如因本协议发生争执,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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