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x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书记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书记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书记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书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书记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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