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党群工作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把安全生产当作大事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坚持领导干部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导向,坚持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并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参加安全生产的讨论与分析会,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研究。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及管理人员考核和党内创先争优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协助并监督公司行政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法令,参加涉及员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认真执行《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和安全生产群众活动;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竞赛。特别是组织开展适合青工特点的经常性安全活动。可以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六、维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组织员工代表参加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危害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隐患,向生产经营组织及有关方面提出问题和建议。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收集、提交并监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女职工和特殊群体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总结交流经验,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先进做法,积极组织开展增强员工安全文明意识的企业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八、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支持员工抵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行为及瞎指挥、盲目蛮干的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有明显隐患,将造成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时,代表员工向公司行政或现场管理人员建议停工解决问题或组织人员撤离。
九、发生事故后,参加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订措施,不断强化保证监督作用和政治思想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基地管理中心
中心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总部办公楼、家属院内房屋、用电、用水、用气、防火、防盗、防爆有关设施和环境的安全及治安管理,负责基地家属区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二、参加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参加不定期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盗、防破坏案(事)件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负责职工食堂、单位招待所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大节日烟花燃放的安全工作。
四、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基地管理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本中心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中心的安全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中心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中心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中心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中心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中心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中心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试验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公司试验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负责试验楼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对项目、外单位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三、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
四、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
五、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
六、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
七、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
八、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制定本部门各类仪器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项目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项目班子成员安全职责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负责人)
一、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中交股份、二公局、业主单位、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四、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进行各类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负责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七、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九、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十、认真执行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规定,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对新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在岗(包括调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一、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十二、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十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安全事故,不隐瞒,不谎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同时按规定时限报告各有关方面。
第三十五条 项目党支部书记
一、监督并保证项目贯彻国家和行业、业主及四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保证、监督、领导责任。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三、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员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党员开展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的“三无”活动。
四、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六、主管本项目安全保卫、地方关系协调、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后勤生活、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工会主席
一、在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作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领导工会组织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权利。
第三十七条 主管生产副经理
一、分管本项目的生产和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协助经理在本项目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业主及四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有关实施细则。
三、具体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四、组织本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五、主持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六、主持项目安全生产例会,领导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签发安全奖罚单。
七、加强对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规范施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切实吸取事故教训。
八、本项目发生生产安全方面涉及人身、机械设备、工程实体、施工生产生活设施等的损伤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及时实施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将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
第五十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
一、指导、教育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自觉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二、为保证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和质量要求,对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奖惩有建议和否决权。
三、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和特殊施工设计与有关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负责组织验收确认施工临时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审查各项安全技术交底书,对存在较大技术安全隐患的工程、或重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时,亲临现场负责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协助搞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在向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作业队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首级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在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慎重考虑其安全可靠性,加强施加安全防范措施。
七、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第三十八条 项目安全总监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二、协助项目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三、根据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本项目日常的安全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四、从安全层面参与对项目部所属作业队、班组的考核、奖惩、人事任免、岗位调整;有权对安全事故、违规违章事件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涉及项目部或其班子成员时,有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
五、按照国家和公司事故处理相关规定,负责配合做好上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向项目经理及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主管物资设备副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物资设备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物资设备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五、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主管成本合同副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成本合同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的成本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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