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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学管理制度

2020-12-17 来源:步旅网

  为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计划

  1、教师必须在学期初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全面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情况,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学期课程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必须具备以下内容:⑴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⑵教学目标;⑶教材内容分析以及单元或章节教学的具体要求;⑷实验实训;⑸教学措施;⑹教学进度安排。

  3、教学计划必须详实,具有指导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学生基本情况分析必须准确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学习效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教学目标的必须明确、具体,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材内容分析必须详尽,单元章节教学要求必须明确、具体,重点突出。教学进度安排必须科学、合理。

  4、教学计划一式两份,教师自留一份(置于备课本前),一份交教务处检查后存档。

  5、教学计划提倡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

  二、教案

  写好教案是上好课的基本前提,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写好教案,以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1、教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课题;⑵教学目标;⑶教学重点、难点;⑷课型;⑸教具准备;⑹教学过程与方法;⑺小结;作业布置等。

  2、教案要求书写认真规范,内容结构严谨,环节完备,有作图内容的一律要求使用作图工具规范作图。

  3、要求分课时写好教案,不得备连堂课。个别操作性、整体性极强的专业课可备少量连堂课,但连堂节数不得超过3节。兴趣小组课、活动课、专业辅导课、操作指导课都必须有书面教案。

  4、作文指导与讲评课,各学科练习指导与讲评课、试卷讲评课、实验实习课(含上机课)、复习课等等,都必须有书面教案。

  三、上课

  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以新的教学理论作指导,以良好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手段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1、认真作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材教案,检查教学用具,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表上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二分钟站在教室门口,安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作好课前准备,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中途离开教室或私自请人代课,不准接打电话。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在先一天与中专部联系,获准后由中专部统一调课。

  2、教师在上课前清查到堂学生人数,勤席学生装需询问去向,并作好记录。

  3、教师在课堂上要以良好的教纪教风影响学生,灵活驾驭课堂,注意信息反馈,疏通教学渠道,管教管导,做到严而不死,活而不乱,严禁放羊式教学,努力优化课堂环境。兴趣小组课、活动课、专业及其它室外课,指导老师自始至终必须严密组织,合理安排,不得请他人代理,更不准让学生自由活动。

  4、教师上课必须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精神振作。教师上课前不准酗酒,在课堂上不准抽烟、喝茶;不准坐着上课,不准穿拖鞋,男教师不准单独穿背心和非西装短裤;女教师不要佩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饰品。

  5、上课时发现学生打瞌睡、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应及时提醒并制止。

  四、作业

  作业是学生加深理解知识并将其转化为技能的重要环节,又是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每个教师必须科学布置和认真批阅学生作业。

  1、教师要依据教学大纲及教材内容要求,切合学生实际,按学科规定布置学生的课后作业。作业内容应突出教材重点,注重培养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和掌握基本技能,着重培养学生能力。

  2、关于各科作业的基本定量:语文科要求全期作文7次(全批全改),每篇讲读课文作业一次;数学和专业课每教学课时布置一次作业;其它课程原则上每课或每章节作业一次,但必须保证每周一次作业。

  3、教师应严格督促学生按时认真完成作业,要求学生书写工整,答题或解答规范,不准学生敷衍塞责,相互抄袭和拖欠作业。

  4、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详细,批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坚持更正制度,要求及时补做所缺和做错的习题并及时批阅,作业批阅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

  5、教师要认真搞好作业讲评,讲评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激励性,讲求实效。

  五、实验实训

  1、专业课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本专业的各项技能技术,做到能做会教,有组织各项实验实训活动的能力。

  2、期初根据所教专业课程,对照本专业实习计划制定好学期实验实训计划,要求有:①本期总的目标②实习内容及进度安排(到周)③措施④考核项目⑤耗材清单⑥计划在开学后的第一周内上交。

  3、实验实训前,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实训目的、原理、训练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损坏仪器和设备。

  4、实验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坚守岗位,巡回指导学生。

  5、实习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扫尾工作,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整理实习检查记录,做好单科实习总结。

  六、考查、考试

  1、检查教学效果应采取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课堂提问、随堂测验、检查作业、单元测验属于考查。期中、期未考试属考试。考查由科任教师组织,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可以搞随堂测验和期未考试,时间可提前进行;其它各科均应按规定组织好测试或技能考核。

  3、期中、期未考试后,学科教师要进行全面质量分析,交教务处备案。

  4、严肃考纪考风,严禁弄虚作假。

  5、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教学质量奖核定标准。

  七、听课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其中新教师(不满3年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主管副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专业部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以上听课节数不包括在校外听的课,要求在期中前必须完成一半的任务,以防止突击现象的产生。

  2、行政领导听课要以事先不打招呼的推门课为主。

  3、教师听课要填写“听课笔记”,并有下列内容:(1)教师讲课知识的准确程度;(2)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突破情况;(3)教学原则的贯彻情况;(4)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改革情况;(5)教态、语言及板书情况;(6)教学环节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4、听课者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由被听教师签字。

  5、公开课或集体听课均需要集体评议,由专业部主任或教研组长形成评议材料,交教务处存档。

  6、教务处应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记录,作为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缺交或课时不足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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