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感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洛南县应对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洛南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杨恩儒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蔡鑫生
县卫生总支书记、副局长
刘旭东
县爱卫会主任、副局长
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成员:杜安锁
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袁洛平
县中医医院院长
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常建民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姜卫军
县合疗经办中心主任
乔书勤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职责:
1、全面领导本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周晓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乔书勤、周淑霞、雷爱国、乔会芳、殷荣、王亚斌、贺长存
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1)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第一救护队
队长:王丙辰
县医院院长
3副队长:万立
县医院副院长成员:彭超敏
县医院内二科主任
惠民智
县医院外一科主任
姜秋岁
县医院外三科主任
宋江山
县医院急诊科主任
郭军玲
乔桂芹
张静吴波第二救护队
队长:袁洛平副队长:王接民
洪秀珍成员:张遐智
刘东风
杨玉鑫
高新洛
赵建民
赵抗山
李哲
孙英
沈淑霞
张学敏
程荣县医院外二科护士长县医院内三科护士长县医院总护理部干事
县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院长县中医院副院长县中医院副院长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县中医院办公室主任县中医院外科主任县中医院骨科主任县中医院外三科副主任县中医院内二科主任县中医院总护士长县中医院骨科护士长县中医院外科护士长县中医院司机
县中医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长:蔡鑫生
县卫生局总支书记、副局长副组长:郝金城
县疾控中心主任
孙娟娟
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成员:县疾控中心流行病科所有职工、各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所有职工
职责: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监督组:
组长:冯宝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副组长:王惠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雷爱国
县卫生局法监股股长成员:监督所所有职工
职责:负责全县疫点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制定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指导全县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规范救治小组的质量建设。
4、卫生宣传组:
组长:刘旭东县红会副会长、爱卫会主任、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殷荣
县卫生局爱卫股股长成员:爱卫会所有职工、各医疗单位分管领导职责:负责救治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导宣传工作;5负责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献、收集、宣传、统计、上报和其它工作;完成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后勤供应组:
组长:吕振平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副组长:周淑霞
县卫生局纪检监察股股长
乔会芳
县卫生局财务股股长成员:各医疗单位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本院,医疗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2、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
五、附则
(一)各医疗单位根据《洛南县卫生局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卫生局医政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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