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3年督导述职报告

2024-05-16 来源:步旅网

  为确实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落实省、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健康权益,根据省厅《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卫监号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职业卫生督查工作,现将工作状况小结如下:

  一、具体工作状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对年卫监2号行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体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了(卫监督秘)通知精神,研究工作措施,布置具体工作任务,结合去年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全面摸底排查,填写《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要求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岗中、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督查过程中重点突出,对存在问题至今未整改落实到位的,卫生安全隐患仍未用心做出防护改善措施的,一律给予严厉的卫生行政处罚。

  (二)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负责人、卫监所所长为副组长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并成立两只执法分队,具体实施卫监2号行动。为保证全县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县年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同时要求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严格按照《县年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用心配合县卫生监督所摸清存在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底数,建立用人单位的监管档案。

  (三)全力以赴,督促自查

  年6月起,我局全面拉开卫监2号行动的帷幕,各小组按照要求,每到一个用人单位,都能和企业负责人应对面的宣传讲解职业卫生法律及相关知识,使用人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增强其作为职业卫生第一职责人的意识,为年卫监2号行动顺利有效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督查过程中认真填写《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要求用人单位按要求建立并完善健康监护档案,对于一些职业危害因素不明确的用人单位,一方面要求企业对照《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认真查找,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安监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表》准确定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段、以及危害因素名称和接害劳动者人数。在督查中多数用人单位组织制度不全,健康档案建立不规范,部分单位健康体检不到位,在对县科来兴实业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中,该公司涉及笨、粉尘作业,未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我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该单位1、责令限期改正;2、警告;3、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卫生行政处罚。

  自查阶段,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执法车辆32台次,督查用人单位66家,填写《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66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份,对一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与安监等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摸清全县职业危害的企业及职业危害因素。

  (二)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的监管档案建立率,做好建设项目危害因素预评价和健康体检工作,督促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依《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