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新招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使其尽快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规律,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增强教育教学技能,成为懂规范、能教学的合格教师,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新任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实行‘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今年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了解当前教育发展形势,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和新理念,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和了解优秀教师成长历程,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树立“为人师表,以身立教”的道德风范,明确新时期青年教师、班主任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学习掌握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方法和技能。
通过培训,引导新教师在工作中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拓展学科基础知识和学科前沿知识,向综合全面发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尽快适应和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尽早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二、培训对象
20xx年招聘到我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师。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时间共四天,其中集中培训30学时,分散自学20学时,共计完成50学时的培训任务。
四、培训内容
集中培训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义务教育条例、师生的权利和义务、班主任治班方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新课程改革、课前准备、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等。
五、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自由研讨与网络交流相结合、理论实践与典型带动相结合、自学与讲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外聘的专家学者、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市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和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承担。
为使新教师尽快实现角色转变,教师进修学校将结合实际需要组成强大的教师培训队伍。邀请专家对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形势进行分析,通过案例展示进一步对教育政策法规进行深入解读;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教育教学资源的作用,通过和名师交流,对新教师的专业成长进行引领;教师进修学校邀请中小学、幼儿园一线师德标兵、教学能手、学生管理行家作报告,谈体会,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影响新教师、激励新教师、带动新教师。进一步促进新教师的成长。
(二)自学研修
自学研修是新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通过自学自悟增强自主学习意识,促进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提升。通过自我学习、自我培训,使新教师学会发现问题、筛选问题、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形成报告等一系列教学科研的一般方法,形成反思教学、完善教学、提升教学的良好习惯。
(三)网络研修
网络研修是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一种新型培训形式。充分利用教师进修学校新教师网络研修这个平台,结合培训实际情况把自己在集中培训和自学自悟过程中以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观点、见解、体会发布到网络平台上,通过在线交流、探讨问题等形式,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培训管理
培训过程中将严格管理,集中培训结束时,新教师需要上交以下材料:
1、完成一份新教师一年成长规划;
2、写出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3、完成培训试卷。
集中培训考试情况、出勤情况、作业情况和自学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按照相应权重计入考核成绩,培训过程中新教师培训学习情况将及时上报教育局并同时反馈给参训教师任职单位。
七、培训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局师资培训科、教研室、学前教育科、艺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八、培训经费
培训费及资料费每人200元,其中,学员工作单位报销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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