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企业项目实施方案

2021-10-20 来源:步旅网

  我镇已连续三年实施了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降低孕产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xx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项目资金,补助我镇实施“降消”项目。为落实《20xx的中央补助太湖县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xx年年度目标

  1、全年孕产妇死亡数不超过1例,尽量避免孕产妇死亡率;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二)20xx年度支持性目标

  1、消毒接生率>98%;

  2、产前检查履盖率>90%;

  3、卫生院产科“三基”考核合格率>85%。

  二、项目内容及组织实施

  (一)人员进修:选派产科技术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妇产科进修,进修内容以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和新生儿窒息苏技术为重点,以提高产科医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培训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

  (三)社会动员:广泛宣传,实施社会动员,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实施“降消”项目的宣传力度,让全镇老百姓和社会知晓、关心、支持项目实施。

  (四)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

  1、范围:属本县农村户口以及部分城镇户口困难家庭的孕产妇20xx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之间在本县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可享受住院分娩救助。

  2、标准: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按150元标准补助,特困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按450元标准补助,我镇孕产妇特困名额分配为农村40人,城镇4人(分配表附后)。

  3、住院分娩救助实行报帐制,乡镇卫生院应严格控制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实行限价住院分娩,控制在600元以内,即实行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助450元,新农合补偿150元),超过限价由卫生院承担。

  4、运转程序:符合救助条件的孕妇或其家庭申请填写《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申请表》、村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救助范围、对象以及补助标准进行审核,特困救助对象和城镇户口救助对象名单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镇卫生院,经复核后将特困救助名单和当地城镇户口的孕产妇贫困救助名单形成电子文档连同救助资金申请表报至县“降消”项目办公室。经审批后的对象名单、救助卡发放至镇卫生院和村(居)委会,并由其下发至孕产妇家庭,孕产妇持卡到本县医疗保健机构享受住院分娩相应补助,医疗保健机构填写救助经费三联单连同救助卡、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情况登记表(电子报表和纸质报表)到县降消项目办报帐,项目办审核后将经费汇拔至医疗机构。

  三、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于20xx年1月启动,12月31日完毕。

  四、监督评估

  县“降消”项目办将不定期抽查各医疗保健机构,了解减负是否符合要求和标准,并随时抽取受救助的产妇进行入户调查了解资金落实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