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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总结范文

2024-01-11 来源:步旅网

  检验科工作制度

  1、 医院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准确、安全、及时、有效、经济、便民的原则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2、 在院长领导下,科主任通过各专业负责人,对全科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管理。 负责全院的检验工作,及血库、门诊化验室的技术领导工作。

  3、检验工作必须主动配合临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准确迅速地完成检验任务,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配合临床开展新项目和技术革新。

  4、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其验单上注明“急”字。

  5、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打印电脑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或电脑存根,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检验结果数值提示病员处于生命危险状态应立即与科值班医师联系,并做好记录。

  6、一切血检验结果发出报告后保留标本一天以上。配血标本保留七天。

  7、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验试剂和核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8、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9、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该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定期检查。

  10、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制度,检验用具应该按检验要求进行清洗或消毒,被污染的器具用高压灭菌的方法处理,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11、实验室内应每日打扫卫生,经常保持整洁,实验台应经常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对于有传染性及带有放射性的试验要做好检验人员的自身防护和保健措施。

  12、检验科贵重仪器应订立严格的保养、维修制度,专人使用和管理,计量仪器定期校正,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按仪器出厂规定执行保养、周保养、月保养、半年及一年保养的规定。

  13、建立检验试剂的管理制度,把好质量、购买、入库、 出仓、保存及使用期限关,指定专人负责。

  _、检验资料保存时间:一般检验为两年,骨髓分析为五年。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查阅检验结果。

  15、做好各台冰箱、水浴箱的温度登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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