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观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了《_工程学院关于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
“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
二、活动组织
学校成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学工处、校团委、保卫处(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__年4月14日至5月15日
四、宣传内容
大力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大力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以及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规章。
五、活动形式
1、悬挂宣传条幅,通过广播播报相关内容(4月14—30日,责任单位:宣传部)
2、举行“维护国家安全 从我做起”的大型签名活动(4月15日,责任单位:校团委)
3、组织召开主题班会(4月29日前,责任单位:学工处)
4、开展主题征文活动(5月15日前,责任单位:宣传部、校团委)
5、布置专门橱窗(4月22日前,责任单位:保卫处(武装部))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效果;
2、各单位将有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进行整理和总结,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
_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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