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以及“两会”等重大节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株消安〔20__〕14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__年12月23日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消安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市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较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省、市“两会”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__年12月23日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1、扎实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认真部署开展辖区及行业领域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各县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本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和瓶装液化气领域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市质安处牵头负责对市本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燃气办牵头负责对城市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大型燃气储柜、加气站、燃气管道、民用燃气、车用天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站等场所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装饰办牵头负责对各类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用水办牵头负责对消防栓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市园林局、市排水办、市政工程管理处各自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实施的范围、内容、时间、任务及责任,并加强督导,跟踪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九打九治”工作部署,以全市建筑工地和燃气行业为重点,打击建筑工地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或采用假冒伪劣消防设备、消防通道堵塞封闭、燃气行业破坏损害油气管道等行为,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无视消防安全、油气管道占压及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法、大胆曝光、跟踪督办,全力推动整改。二是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针对冬季用火用电增加,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的状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市质安处要积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备配备不足、板房材料不符合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易燃材料堆放混乱等问题。装饰装修、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排水、城市园林、市政工程等其它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针对突出问题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治理行动。
3、大力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和燃气重点监管企业在年底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年底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组织监管重点单位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县市住建局至少组织相关企业开展1次区域联防演练工作。
(二)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1、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推动落实企业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一是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依托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三)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县市住建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市用水办牵头对全市公共消防栓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并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做好全市市政消防栓建设维护管理相关工作。
2、全力做好重大节会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省、市、县“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会期间,各县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质安监督机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各主体责任单位、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节会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住建局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辖区及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春季防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推动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实。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县市住建局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责任层层分解,并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查找问题根源,持续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逐级督办,限期解决。要强化工作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县市住建局和局直属各有关单位每月20日前要向市住建局质安科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书面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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