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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021-02-16 来源:步旅网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多发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为确保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启泉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国桥副局长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内,具体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及社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局领导带队、黄焯禧、梁渤杰、张伟超、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二组:局领导带队、梁土华、苏榕峰、胡克强、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三组:局领导带队、吴伟泉、劳炳红、廖衍鸿、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四组:局领导带队、王锦洪、邓贵松、李华春、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五组:局领导带队、蔡子毅、莫荣佳、张万良、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六组:局领导带队、陈剑锋、高国勤、苏锡霖、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三)督查方式:对检查组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监站领导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地是否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新报建项目是否落实人脸识别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状况: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在支护设计中注明基坑支护的有效使用时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对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处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变形监测。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状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状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含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专家双确认验收。

  (六)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状况: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评估后作业”原则;是否投入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专人指导有限空间施工;是否落实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包括:现场和生活办公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是否制定火灾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文明施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检查工地扬尘防控工作,包括场地洒水、覆盖是否到位,场地硬地化、围蔽、公益广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状况。

  五、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本方案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先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复查,有关自查自纠记录留置工地备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查查处阶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对第二阶段检查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领导带领督查组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检查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秋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下属区安监站将对各有关工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有关动态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先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市民群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四)重点监控,严格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省动态扣分、上报广州市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并确定为下一阶段重点督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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