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厂日期 ,上牌日期 ,车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成交总额为 元。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发生的.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使用时发生的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6、本次交易转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7、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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