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集中体现国家的尊严。为激发全校师生热爱祖国,积极工作、奋发向上的豪迈情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决定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继续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周一上午7:00
二、活动地点:中心广场
三、参加人员
(一)学校领导(每周1位,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学生处、武装部、团委负责人;
(三)学生代表及相应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辅导员。
(具体日期安排及站位分布请查看附1、2)
四、活动程序
(一)出旗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
五、活动保障
(一)武装部负责升旗队伍的培训及出旗和升旗工作;
(二)团委负责音响工作;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代表组织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升国旗,唱国歌”主题活动,对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进一步规范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二)升旗仪式要求
1确保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整洁,升旗时所有在场的人员都必须肃立。
2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要提前10分钟到场,站好队列。
师范学院
20xx年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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