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__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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