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一、个人量化管理得分,作为期终评优及是否提请政教处处分的重要参考。
具体条款如下:
操行等第为优者才有评选“三好生”等荣誉称号及入团、推荐入党的资格。
操行等第为差者,由班委会在全班同学中就是否提请政教处给其处分及提请给予哪一级处分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公决,如同意处分的同学超过三分之一,则以班委会的名义向政教处提出申请。
在高中三个学年中,有一个学年操行等第为差,报考军校(含飞行员)及公安、警察学校,班主任在政审时有权提请学校政教处予以否决。
二、每人基本分100分。每学期期终结算,得分在110分(含)分以上,操行等第为优;90分(含)~110分为良;70分(含)~9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
三、本方案主要由正副班长负责实施,赋分随时公布并在第一时间通报当事人,得分时间及原由由副班长备案。建议各人自记流水帐以便及时核对。
四、如遇本方案《细则》中未提及的情况,可由班主任或学生提出,经班委会讨论研究是否得分及分值,研究结果报班主任并告知全班同学,日后有例可循的按例而行,无例可循的再行讨论。
五、当事人如对自己的赋分不满,可向班主任提出复议申请,由班委会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告班主任的同时通知当事人。
六、班委会由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纪律委员,劳、卫委员,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等7人组成。如有必要开会,班长出书面通知并主持,副班长记录。短会可以在下午第四节课下举行;长会可以在周六、周日第四节课举行;开会时其余同学应主动回避,卫生值日后延。
细则
一、出勤
一、迟到一次扣2分
二、旷课一节扣5分(有病有事,如非紧急情况须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可由其他同学(最好是班长)代为请假。
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纪律
一、违反《十条禁令》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0~20分。
二、拒不服从班干部的正确管理,诋毁、辱骂、报复班干部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10分。
三、上课睡觉一次扣5分,自习课(含早自习)睡觉一次扣2分。
四、课上(含午休、自习,包括周六、周日自愿申请的自主学习时间)说闲话,做闲事,或说话、做事影响他人休息、学习,视情节轻重一次扣2~5分。
五、课间喧哗、打闹,视情节轻重一次扣2~5分。
六、住宿生熄灯后说话、做事影响他人休息或学习,一次扣5分;
在文明班级评比活动中,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全体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舍长加8分。被政教处小黑板点名批评的,责任人扣5分,舍长扣1分;责任不明确的,每人扣2分,舍长扣3分。
七、在文明班级评比中获得“文明班级”称号,当月有扣分记录的同学除外,全班同学集体加10分。
三、体育
一、早操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做操不认真,一次扣1分。
二、眼保健操不做,一次扣2分;不认真,一次扣1分。
三、在校运会中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报名参加而未获名次者加2分。
四、卫生值日
一、值日(含教室、宿舍、包干区)不及时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
未值日一次扣5分。被政教处小黑板点名批评,每次扣5分。
二、乱抛乱扔杂物,一次扣2分;随地吐瓜子壳、口香糖一次扣5分;从楼上往下扔杂物一次扣5分。
五、文化学习
一、在校级及以上考试中,获得学科班级最高分,每科加5分,此项和其他项累加。获年级第一名,加30分;前十名,加20分;前二十名,加15分;前三十名,加10分。未获年级前三十名的,获班级前五名,加8分;前十名加五分;前二十名加2分。
二、期中、期末考试中,有一门学科不及格扣1分。
三、以前一次考试为基准,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进步最快的前十个同学,再加5分;退一个名次,扣1分。
四、作业一次不做扣5分,抄袭一次扣5分。请他人代做一次扣10分。
五、课上踊跃发言,经班委会研究确认,每学期加15分。
六、勤于思考,勇于且善于向老师、同学请教,经班委会确认,每学期加15分。
六、其他
一、言行举止野蛮粗俗,视情节轻重,一次扣2~5分。
二、参加班级、年级组或全校性的文体活动,视所参加的活动范围及成绩加5~20分。
三、有诸如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善举的,一次加2~10分。
四、按时出黑板报,视质量高低,每期加5~10分。
五、班干部(含值日班长及宿舍舍长)应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如有渎职(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不闻不问甚或徇私枉法),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5分。表现出色的每次加2~5分。
六、犯了错误拒不承认,甚至相互串供以欺瞒老师或家长,视情节轻重,加扣5~10分。不辨是非,为同学隐瞒违纪事实,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七、拒不服从家长的正确管教,无理顶撞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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