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为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我校现有校园足球活动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以学校为依托,体教结合,可持续发展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的团队协作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足球活动,建立符合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足球联赛。
二、活动主题
阳光·快乐·幸福·成长
三、领导小组
组长:艾清新
副组长:贾守一、李欣、刘心洁、王秀玲、柳慧、靳亚男
成员:孙翠荣、张自明、李玉琴、艾凤静、马立军、体育老师和全体班主任。
四、项目、组别
1、项目:男子十一制足球赛、女子十一制足球赛
2、组别:七年级组、八年级组、九年级组
五、报名时间和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3月13日
2、比赛时间:3月15日
3、运动员要求:每班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报运动员12人,注明队长和运动员号码。
六、分组方法和队员人数
1、在本年级组内进行班与班的比赛,进行淘汰赛制度。
2、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
3、队员装备各球队队员必须统一的服装参赛,队长需佩戴袖标;不可佩带其它有危险的金属饰物,不可佩带玻璃镜片的眼镜;上场队员必须穿布面胶钉球鞋,允许穿带护腿板。
七、比赛时间和积分方法
1、某队迟到1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0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淘汰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进行5分钟加时赛,仍不能分出胜负的进行点球决战。
八、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2、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动。
3、领红牌或同场两张黄牌者须自动停赛一场。
4、球队要在比赛前15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队员名单交由工作人员核对。名单所列必须是班级球队备档资料中的正式球员。
5、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6、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
九、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淘汰制点球决胜办法)互踢球点球程序:
1、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5员全部轮流踢。在踢满5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时,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2、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不用踢满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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