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奖励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年度目标考核奖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年度奖励系数。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三、实施范围:
20xx年度受xx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以及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的教师,不享受本次奖励。请假教师、退休教师和中途调离本单位的老师等,按教育局和xx小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时间: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考核办法:
主要依据《xx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考核。20xx年上下两个学期考核分合计,统筹安排,设置一、二、三等奖。
六、奖金核定:
基础奖励分三个档次,一等奖奖励系数为1.1,二等奖奖励系数为1,三等奖奖励系数为0.9。新考录、退休、病事假、返岗等教师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发,调动教师由调入单位负责发放(外县调入按工资转移证时间折算,本区调入全额发放)。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职教师增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直接发给教师本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1.教师发展性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带寄读生,收费补课;
4.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5.出现课堂教学事故或管理事故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有意破坏团队团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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