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的第二年,是《中华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周年,是《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在全区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中开展学习宣传《妇保法》、《婚姻法》等与妇女、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热潮,今年2月,由区妇儿委牵头,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局、妇联和社保中心等单位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妇儿委各委员单位、各镇妇儿委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以提高妇女儿童法制意识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活动开展以来,区妇儿委各委员单位共同参与,编印了5000份宣传小册子,分法到各镇进行广泛宣传;“三八”期间,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设摊法律咨询活动;与此同时,各镇妇联精心组织了群众性知识竞赛。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家庭与法律知识竞赛的初赛和决赛。我代表举办单位向参加大赛并获奖的家庭表示祝贺。
在本次活动中,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和区社保中心等各部门的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指导活动的各项工作;有关单位、各镇精心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合作,克服困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了大赛的顺利运行;全区妇女和家庭踊跃参赛,充分显示了家庭良好的法律素质,这对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妇女和家庭的法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我相信,通过这次比赛,可以帮助妇女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促进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带动全民学法热潮的兴起。
今天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不仅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同时也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实行,新旧体制交替、转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漏洞、一些腐朽的价值观、道德观侵蚀了人们的思想和灵魂,污染了社会风气。因此,进行系统的深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显得尤为重要。这更要求我们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决策层的宣传教育中,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内容的宣传,在农村和城镇开办法制教育课程,对公民进行文化、法律及儿童优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道德规范等综合素质教育,在群众中兴起学法热潮,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妇孺皆知,人人有责”的良好思想氛围,这样才能彻底铲除几千年遗留的男尊女卑封建残余思想的饿影响,自觉抵制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受到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对于我们每一位家庭、每一位妇女都要自觉学习法律,拿起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我热切希望各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在不同场合做好法律法规的执行员、宣传员,使法律进入千家万户。
同志们,家庭与法律知识竞赛即将拉下帷幕,但家庭学习法律不会因此而结束,希望全区妇女、广大家庭以这次大赛为新的开始,努力学习,吸取更多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捍卫自己。最后,请允许我再一次感谢各位领导、同志们及工作人员在此次活动中的周详安排,感谢各家庭的积极参与。
祝各位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