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5道菜式,包括:两荤、两素、一汤。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两素、一汤。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管理人员:7元/人/天,员工/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3)人事行政部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40;晚餐时间:18:00――18:4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就餐卡,员工凭餐卡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五、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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