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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2021-05-09 来源:步旅网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不会游泳的,也有一些会游泳、甚至是水性好的人。

  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溺水死亡的比率占死亡总数的70℅左右。

  据教育部5月5日通报的今年4月份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有6起:4月24日18时许,云南省通海县一小学六年级一班6名学生自行结伴在杞麓湖划船玩耍时落水溺亡;4月25日(星期五)13时许,江西省横峰二中2名初中生到水库游泳时溺亡;4月26日(星期六)15时30分许,云南省华宁县甸尾小学2名学生在公路旁一新挖沟渠中游泳时溺亡;4月27日(星期日)12时许,山西省忻州市第十一中学4名初三年级学生在云中河戏水时溺亡;同日13时许,湖北省黄冈市路口中学七年级学生吕佳在施救落水的小学生时溺亡;16时许,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小学1名学生在游泳时溺亡。最让人心痛的是清明假期在广东省深圳市一家7口扫墓结束后小孩再水库边洗手失足落水,其余兄弟姐妹6人下水施救结果7人全部溺水死亡。

  究竟是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学生溺亡悲剧的频繁发生呢?我认为主要是因为许多学生自我防范和生命安全意识淡薄“,尽管他们在学校接受了安全知识教育,但对教育内容不重视,有些仍然我行我素,违背家长、老师劝告私自下水游泳,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现在正是天气炎热季节,暑期也即将来临,防溺水事故必须要引起我们所有学生的高度重视。

  为保护同学们的生命健康,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夯实家长监护的责任,我校于4月23日给每位同学家长印发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印发了《夏季安全告家长书》, 并与每位家长及学生签订了《洋县贯溪初中学生夏季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防止悲剧的发生,让全体同学都能平平安安地度过夏季,度过炎热的暑假,学校再次强调,要求全体同学都要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1、没有家长的陪同,同学们不要去江、河、塘、湖畔或工地积水坑等水边玩耍、洗手、洗脚、游泳。学校绝对禁止学生私自组织外出游泳和游玩,以免发生意外。

  2、游泳需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其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3、游泳时要有自护意识,在身体过饱、过饥和过于疲劳都不要下水游泳;下水前要用冷水淋浴身体并且要做热身运动;入水要缓慢,使身体逐渐适应水温;在水中不宜时间过长,要按时上岸休息,以防发生抽筋现象。夏天天气炎热,游泳者来到水边游没做任何准备动作就跳下水,容易导致头晕.恶心.心慌等不适应感觉,或出现抽筋.肌肉拉伤的事故。

  4、游泳时要有自救常识和能力,若发生了抽筋现象,应一边自救,一边大声呼救,以免发生意外。游泳时不要互相打闹、嬉戏;不了解水深及水底情况时,不要跳水;患有心脏病及其他慢性病的人,不能参加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5、同学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或家长。

  6、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溺水者,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

  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绝对不能下水营救。

  最后,希望每一个同学牢记一句话:“生命安全高于天,父母给你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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