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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消防宣传日领导讲话稿范文

2024-01-02 来源:步旅网

  同志们: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十五个“11·9”消防宣传日。今年消防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了进一步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下面,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形势,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在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公共消防安全不确定和非传统性因素增多,火灾持续增长的压力加大,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任务日益艰巨和繁重。从我市来看,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加大消防投入,严格监督管理,强化专项整治,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全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但是,目前影响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依然存在,各类火灾隐患仍然突出,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懈努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也要牢固树立“防治火灾从我做起”的主人翁观念,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积极主动地学习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为全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在预防,重点在宣传教育,根本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加强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大众传媒方式,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掌握最基本的火灾报警、器材使用等灭火常识和扑救技能,从整体上推动消防工作深入开展。

  三、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消防安全监管。

  各系统、各行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体系,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育、农业、文化、卫生、人防等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行业主抓的消防监督新机制。

  四、综合治理防范,全面遏制农村火灾多发的势头。

  从我市的火灾分布情况看,农村火灾仍然占较大比例。各级政府要按照“县乡政府领导、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兼管、村级组织落实和以民办消防队为主”的农村消防工作思路,坚持协调发展、城乡统筹的原则,结合当地农村火灾特点,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强农村火灾预防工作。广大农村群众也要积极投身农村防火工作,养成安全用火、自觉防火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全面遏制农村火灾多发的势头。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公安部等3部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不依法履行消防法律法规义务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同志们,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上下都要以消防安全为己任,积极参与,齐抓共管,不懈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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