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专项补助。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银行一卡通足额拨付到位。20__年,共拨付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816.02万元,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是落实上级优抚政策的需要,体现党委政府关心关爱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退役军人事务优抚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由财政代为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加之我县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账户全部由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__年全年预算伤残抚恤补助专项资金984.89万元,实际共支出816.02万元,执行率达83%以上。
我们认为我局的经费管理是规范的,制度是健全的,支出是合规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各项优抚经费,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工作建议
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优抚政策事关所有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安定和谐,事关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让现役军人安心服役,退役军人安心创业,为此,建议县财政采取有力措施优先保障优抚对象各类补助的及时拨付,全面落实上级各项优抚政策,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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