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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物流配送方案

2020-10-23 来源:步旅网

  为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县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切实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提升配送效率,降低运送成本,结合我县县乡村三级物流发展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从江县完善提升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期限: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三)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预算为1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20xx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四)项目资金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县域内所有入驻县级电商云仓的快递企业,对其从县级电商云仓上行的快递包裹在首重价低于3.5元的条件下给予每单1.5元补助;对其从县级电商云仓到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快递包裹在满足不二次收费的条件下给予每单0.8元补助。(备注:县级电商云仓建成前以县城物流配送点为临时云仓作相应要求)

  (五)项目主管单位:从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六)项目实施方式: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负责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通道。入驻县级电商云仓,通过自建、与他人合作或租用第三方资源等方式建立县级电商云仓到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流通通道,配备满足覆盖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所需物流人员、车辆等,将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生产的农特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输送到县级电商云仓,切实打通农特产品和手工艺品进程“最初一公里”;将村民所需的各种农资农具、日用百货及其他工业品从县级电商云仓输送到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搭建好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所有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车辆均统一示范县标识标牌。

  (二)整合资源。以县级电商云仓为中心,充分整合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物流、交通等资源,建立“乡村集货、云仓集单、数据互通、统仓共配”的电商供应链体系。

  (三)提升配送效率。从县级电商云仓到乡(镇)配送频次达到每周六班以上,乡(镇)到村配送频次至少达到每周三班,三天之内完成从县级电商云仓物流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的物流配送。

  (四)降低运送成本。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将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生产的'农特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输送到县级电商云仓首重价不得高于3.5元;将日用百货、农资农具等工业品从县级电商云仓输送到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程度,配送到乡(镇)、村的下行快递包裹不得再收取手续费。

  (五)联通各级电商云仓。打通省级、州级电商云仓及其他各县市电商云仓之间的调运配送,提高仓配利用率,提升产品流通效率,降低产品上下行流通成本。

  (六)实现智能化信息反馈。充分运用县级电商云仓建设的物流仓储配送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将物流信息反馈给县级电商云仓、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客户,完善物流配送信息实时发布、货物库存查询、车辆定位、内部沟通、客户服务等功能。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求

  (一)入驻县级电商云仓,为县域内快递企业,主要运送从江县收发的快递。

  (二)具备快递物流配送经营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服务意识。

  (三)项目实施单位法人及项目运营管理团队应具有3年以上快递物流运营管理经验,通过自建、与他人合作或租用第三方资源能够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通道,配备满足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需要的交通工具和配送投递人员。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xx年5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县电商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项目实施单位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团队、完善物流仓储设施设备,开展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

  (三)项目资料整理归档阶段:20xx年12月,县电商办整理收集补贴发放相关材料并完成归档。

  五、项目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

  (一)补贴申请:快递企业在申请项目资金补贴之前,应先向县电商办提交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入驻县级电商云仓证明文件等进行备案登记。在申请项目资金补贴时,申报企业需要填写《从江县完善提升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补贴申请表》,提供企业基本资料,上下行快递运送明细单、系统后台数据截图,及其他能证明上下行快递数据量真实性的材料。

  (二)审核及资金拨付:申请项目资金补贴的快递企业,将相关申请材料按月度报送到县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县电商办工作人员在每月10日前将申请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现场查看并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所有企业或个人的申报资料提交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企业的有关信息及补贴资金对外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和实际应补贴金额及时向申请企业发放从江县完善提升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直至该项目补助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六、项目责任分工

  (一)县电商办:负责按照项目补贴申报条件对项目补贴申请企业资格进行登记备案;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指导,监督项目申请企业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完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负责对项目补贴申请企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将补贴发放相关资料对外公示;负责完成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

  (二)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在项目验收完成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报账。

  (三)县财政局:负责配合县电商办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按照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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