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10月_日,县中心校组织相关科室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一次课程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1.课程计划:各校基本上能按课程计划安排课表并实施,班级课表与学校总日课表保持一致,小学阶段各学校课程开设及实施情况良好。但我们也发现部分学校课程名称不规范,周总课时增加,部分学校语、数、英、科学等学科课时各增加1节,体育课少开1节等不规范现象。
2.作息时间:各校学生在校时间基本控制在小学6小时以内,但也有部分学校超出二三十分钟,超出部分主要是时间安排上的不规范、不合理(如预备铃、提前10分钟到校)以及体育活动等。
3.体育活动:各校都能保证一周里平均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其中不少学校能确保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一些学校没有安排体育课外活动,没有体育活动安排表,个别学校体育活动及大课间操时间安排不合理。
二、整改要求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校要按照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三坚持一规范”: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总日课表上课,不随意挤课换课:规范课程名称。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确保小学生在校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表,控制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严禁拖课,严禁在学生离校时间后全班性集体补课辅导。
3.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按课程计划开足上好体育课,组织安排好大课间操活动和体育课外活动,原则上当天无体育课的应安排体育课外活动,并计入学生在校时间。
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是规范办学行为的基本要求。各校要按照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在短期内做好整改工作。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如发现拖延不改等现象,将在学校年度评估中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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