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台县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的通知》的精神,我校立即召开校务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我校成立了由方得红校长任组长,陈文育书记、杨茂文副校长任副组长及校务会成员组成的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时进度开展工作,校务会成员要积极关注社会舆情,强化正面宣传,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提高认识。及时将《高台县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发布到校园QQ群,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是自查自纠。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对“六大违规家教”进行排查,即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课外辅导并向学生收费;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利用在校内给学生补课或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提高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名义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或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并收取费用;严禁学校教师相互之间介绍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为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和其他常设教育机构组织生源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代课和在其他常设教育机构(包括民办学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并领取报酬;严禁学校领导指使、默许、授意、纵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或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针对以上六大违规家教的行为,督促教师立即停止。凡在11月18日前自觉停止任何形式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将免于责任追究。对于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是家校联动。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聘请师德建设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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