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关制度,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按时发放,对城乡低保开展一年一度动态管理,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同时,加强对低保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调查、有落实、有反馈,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
(二)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督促已建的敬老院投入使用,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落实"五保户"基本生活条件,按时足额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努力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三)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革命"五老"人员、农村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切实把医疗救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的工作做好、做实。
二、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管理指导
督促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发展社会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覆盖面。
三、加强救灾体系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协调或督促县乡两级建立救灾预备金,县级50万元/年,乡镇一级(大的乡镇20-30万元/年,小的乡镇10-15万元/年),确保大灾无大荒、灾年无疫情,受灾群众衣食住行无忧虑;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的知晓率和避灾自救能力;三是认真做好汛期抗灾准备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落实好各级领导责任,开通汛期灾民求助热线,完善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好衣、被等救灾物资的购买和入库工作,配备必要的救灾设备,提高救灾能力,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快我县的灾害避灾点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灾害来临时安全过渡。五是着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注重灾后重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和乡镇通力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确保完成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四、持续抓好民政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20xx年拟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列入省级补助项目,当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抓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县德安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第一期工程,3幢楼交付使用;县德安医院争取完成一期3幢楼建设,力争当年底投入使用;三是做好福仙陵园续建工作。切实抓好福仙陵园进园道路,园区内通道的水泥硬化建设和公墓区主体建设,办公楼内外装修和职工宿舍楼动工,力争安置区全面投入使用,公墓区、骨灰楼部分投入使用。
五、努力攻坚殡改工作,着力提高火化率
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利用宣传车对殡改薄弱村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有关乡镇要加大宣传攻势,及时通报村(居)每月火化率情况,使殡改工作更深入人心;加大对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规范管理,对已建成的督促要100%投入使用;进一步开展治理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坚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骨灰二重葬,督促仍未开工建设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村要尽快完成任务;加大殡改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继续落实殡改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及每月点评火化率情况,巩固火化率的提高,力争全县平均火化率达90%以上,促进我县殡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积极推进老区建设
按照老区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搞好老区发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老区建设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责任,落实"老区优先"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大对革命老区项目、资金的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认真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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