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各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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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情操品质。教师的合格与否不仅仅在于渊博的学识,更在于其高尚的人格。作为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近年来,某些教师的师德却出现了滑坡趋势,不遵守职业道德,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谨言慎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因此,教育部将“师德”作为考核教师的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如何将“师德”细化成有较强操作性的行为规范?首先,必须明确师德的内涵是“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并将其细化成具体的行为准则,尤其应针对某些特定情况规定教师的必尽义务,作为教师从业的基本标准;其次,依照准则制定内容详细、科学合理的师德考核办法,比如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影响、以权谋私问题、出现乱收费现象等如何考核并进行怎样的处罚。定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进行考察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薪资待遇的重要依据;最后,加强“师德”理念的教育宣传,培养教师对本行业的神圣感与荣誉感,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与价值观,自觉牢固遵守“师德”,并将其作为教师工作的精髓。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于一名老师来说,不仅要“术业有专攻”,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突出的工作能力,更应该“身为世范,为人师表”,有高尚的道德水准与崇高的职业操守。“师德”是教育工作者的灵魂,也是教师为人们以“灵魂工程师”所称道的根本。发展教育事业,必须高度重视“师德”的重要作用,将其放在首要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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