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为组织好全县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营造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和环保中心工作为主线,利用各种手段和阵地大力宣传党的精神和全国、全疆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和规范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环境执法等重点环保工作。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进一步激发社会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工作生活理念,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活动主题: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旨在倡导反对粮食浪费,减少耗粮足迹和碳排放,使人们意识到粮食消耗方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中国主题是,旨在释放和传递建设美丽中国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信息,倡导在一片蓝天下生活、呼吸的每一个公民都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切实履行好呵护环境的责任,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激发全社会持久的环保热情,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2日-20xx年6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1、乡镇6月5日-6月10日,结合本乡镇的巴扎天进行宣传;县直单位6月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英巴扎路(住建局门前)两旁设立宣传咨询点,县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a要组织不少于20名学生参加宣传活动,其他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为扩大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开展“美丽皮山”板报比赛,县直机关的“美丽皮山”板报由宣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以“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绿色生活”等为主题,并于6月2日(星期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将板报摆放在英巴扎路(住建局门前)两旁。(宣传部牵头,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
(1)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咨询;
(2)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环保宣传单;
(3)受理环境投诉;
2、为在校中小学生和在党校参加双语培训的学员讲一堂环保知识课。(教育局、县委党校负责)
3、政府信息中心和移动公司向全县居民群发宣传信息。(政府办公室负责)
4、在电视台播放宣传标语。(文广局负责)
5、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标语的横幅要在5月30日前悬挂在单位门前醒目位置,其宣传标语口号和内容如下:
发展为要、环保为先;山川秀美、绿洲常在;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美丽中国、美丽皮山;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共享碧水蓝天;保护生态手牵手、生态文明心连心;山水相连你我他、生态文明靠大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建设小康社会美丽家园;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珍惜资源、永续利用;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提高环境意识、保护美好家园;保护环境山河美、持续发展事业兴。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艾斯喀尔·卡斯木
副组长:吐地买买提.肉孜买买提
成员: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监察局、法院、司法局、街道办、发改委、商经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党校、粮食局、交通局、卫生局、计生委、文广局、工商局、安监局、林业局、旅游局、气象局、教育局、农牧兽医局、人社局、水利局、质监局、公路管理局、电力公司)
六、活动要求: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提前策划,统一安排。要在“六·五”期间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使“六·五”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积极参与环保的盛大节日,为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环保新道路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要结合世界环境日主题,以动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为目的,结合实际,围绕污染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等当前主要环保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媒体、学校、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2、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深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及“生态立县,环保优先”的战略思想。各乡镇、各单位要精心制定“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活动方案,全社会积极行动、积极参与,有效地开展好各种宣传活动。
3、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世界环境日前后,文广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情况进行报道。
4、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将本次“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情况以文字、图片形式进行汇总和总结(附电子版),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报环保局办公室。活动期间,县环保委员会将安排成员单位对活动进行督查,对没有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单位和没有按时上报活动总结的单位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5、第45个“世界环境日”宣传资料,由县环保局统一印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于20l3年5月30日前到环保局办公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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