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福建省广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蔡海洋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中沥青混合料的运输任务,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笨运输协议:
一、 工程名称:沥青混凝土运输工程
二、 承包、内容: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三、 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车辆运输数量为准
四、 工程期:依据实际施工时间定
五、 运输单价:
乙方应提供运输车辆不少于16台,混合料的运输按过磅吨位计算,按0.6元/吨*公里结算(不足八公里的按八公里计算)。
六、 付款方式:
每月五号对上月的运输单据进行对账,如双方确认无误,甲方十号之前付乙方的'全部确认款项。
七、 甲方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与运输有关的事、物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任何的帮助。
八、 乙方责任:
1、应为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齐全或违反交通管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车况良好,必须保证每月28天能正常运输,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动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惹事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如果车辆不服从安排、调配,甲方将采取经济处罚。
5、施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的车辆故障或是其他人为原因使得甲方的材料报废的,乙方必须按价赔偿。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道路损坏,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如乙方无故中途退场,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由此引发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单价等理由而罢工,如乙方为完工时车辆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制定专人在现场对施工车辆进行管理。
3、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业主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补偿。
4、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如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的,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须按照虚假部分的费用十倍进行罚款。
十、 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
2、如果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本协议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同具法律效应。本协议合同
书自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待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 (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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