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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好家庭评比方案

来源:步旅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二、评选范围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四、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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