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
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内容内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
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
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
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
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10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11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全部工程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的价款总额。
1.12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
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4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
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5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由责
任方负责)。
1.16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7 图纸:由乙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
段或分部工程。
1.9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
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0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
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1 工程量清单:XX省(20__)年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
的分部分项
工程量明细清单。
1.22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
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3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
火灾,以及风、雨、雾、雷、雪、洪、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1.24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息。
1.25 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
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本合同;
2.2 按照本合同规定签订的补充合同;
2.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书面资料;
2.4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资料;
2.5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6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标准及法律。
本合同必须首先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
适用于合同文本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XX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
4.2 工程地点:
4.3 承包范围: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工程、中央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厂区绿化亮化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本合同包含建筑面积约30000㎡。
4.4 承包方式:按定标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6 工期:
(1)开工日期:20__ 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书为准。
(2)竣工日期:20__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4.7 质量等级:合格
4.8 合同价款:依照施工图及双方约定的结算依据所做的结算价,经审计部门和双方确认为准。
4.9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共200万元。签订合同之日起承包人将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以现保的形式汇入发包人公司帐户,另100万元发包人从承包人进场之日起三天内交纳清楚。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当承包人完成主体框架封顶工程量时退还100万元给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砌砖工程量时退还另100万元给承包人。如自承包人汇入100万元保证金之日起的15日内发包人不能够让承包人进场做开工前准备工作,则发包人须在3日内退还承包人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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