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周先斌
副组长:林晓平
组员:季汝昆、廖胜前、夏秀云、蒋海涛、沈良科
三、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四、检查方案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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