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公共卫生的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等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水:学校立即停止纯水厂供应的纯净水。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症状。
(2)程序:
a.发现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性 传染病疾患,应在事件发生5分钟内报校长室、卫生室、总务处。
联系电话:
校长室:
卫生室: 总务处:
b.学校在30分钟内上报区教育局。
c.学校在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报书面报告。
(3)内容:
a.疑似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中毒或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的学生所在班级、学生住址、家庭联系电话,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c.目前状况、事件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d.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发现事件人)
3、学校应急处理。
(1)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毛福敏副组长:张晓群
组员:陆明花顾薇静吴军华姚庆吴文静
事件发生后由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
(2)在第一时间将患病学生送到区中心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3)安排好班主任及教师做好排摸工作,做到不遗漏一个疾患学生。
(4)加强家校联系,征求家长对治疗的意见。
(5)相关领导、教师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6)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直到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 传染病疾患的水源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学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学校马上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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