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义务教育法》中提出教师应“为人师表”,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教师,其知识结构的状况和道德水准的高下,愈来愈成为受关注的焦点。“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如何在新的环境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更是重中之重。
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要尊重学生,不得变相体罚。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如教师的形象,既要“德才兼备”、“严格负责”,又要“幽默风趣”、“热情活泼”;对教师素质,要注意培养学生喜欢的“幽默”、“热情”、“机智”等特质;对自身形象的追求,既要“自然”、“文明”,又要有“举止优雅”、“谈吐高雅”等较高素质修养层次的追求。
教师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教师要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一名称职的教师要以对历史、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教书育人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工作。热爱学生的老师最受欢迎,学生渴望的不仅仅是从老师那里获得知识,更重要的是得到老师的关爱。
如果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的话,那么离开了理解和尊重同样也谈不上教育。因为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他人的理解和尊重,尤其是教师的理解和尊重。时下某些老师可能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往往自以为尊贵无比,维护师道尊严,不顾学生的颜面。其实这种做法是有失分寸的。俗语道:“人怕敬,鬼怕送。”“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所以,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挖苦、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教师应把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师要优化自身形象,把外树形象与内强素质结合起来,以良好的师风师德感召和熏陶学生,提高教育人的可信性;教师在行为、气质、素养甚至仪表上都应提高文明程度,特别要培养对学生的爱心;教师还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服务意识,创造出尊重、信任、宽容、友爱的新型的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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