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啤酒瓶、玻璃瓶系列产品
二、发运地点:贵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仓库至货物达到地
三、货物到达地及运费标准:
1、以上运费标准随0#柴油的涨跌上下浮动,0#柴油目前价格7.39元/升,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的,运费标准不变;若浮动幅度在.5%-10%,实际调整价格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2、其他因素引起的运价变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通过书面的调价协商函给以确认。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确认客户的月供计划后告知乙方安排所需车辆。
2、安排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次日的发运计划。
3、负责协调装卸工安排装车。
4、负责现场指导装车和联合点数工作.
5、提供有关发运单据。
6、装车过程中严重破损的产品更换包装、补足数量后装车。
乙方责任:
1、及时按甲方计划派车,若因车辆未及时到位的按200元/车次处罚。
2、确保车辆卫生,结构、设施符合装运啤酒瓶、玻璃瓶的条件。
3、司机在装车过程中必须做好监督装载工作。
4、确保运输质量,做好所送货客户对送货单(运费结算联)的盖章签收工作。
5、严格按照送货单据上注明的客户及送货地址及时送达货物,若因驾驶员结伴同行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配合客户做好卸车工作,派人到卸货方及时协调卸货,并对运输破损进行现场监督确认。
7、乙方如将货物运错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8、有关本业务获知的甲方客户的信息和业务的秘密,在事先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泄密,本条的不公开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乙方若违反规定时,应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上的一切损失。
9、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如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货物发运后乙方必须做好卸货跟踪工作,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货延时及台班费乙方自行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货延时超过4天以上的部分台班费甲方自行承担。
五、风险责任:
1、乙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纳150000.00元保证金,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则本合同到期后将押金余额归还乙方。
2、一旦标的物装车完毕,风险责任就此转移由乙方独立承担;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标的物的损毁,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开具虚假的运输发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根据甲方损失的金额赔偿甲方。
4、若末按送货单据指定地址送达货物,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六、索赔:
1、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损毁,由乙方按照甲方销售价格赔偿给客户,否则,按照甲方销售价格从运费中扣除补偿给客户。
2、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监督上卸货过程,严格控制装卸破损,如装卸运输破损1.8%以下的由甲方承担,l.8-2.8%以内的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超过2.8以上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运费采取月结,乙方在结算运费时需提供送货单的运费结算联和运输发票,送货单必须有客户方面的签字及盖章。同时必须有乙方司机签字。付款方式为电泄。
八、其他规定:
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应归责与乙方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损失时。乙方应 尽快将甲方的损失减少至最少,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在对方发生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以书面通知,请求对方立即履行所付全部债务,并且可以解除本合同。(1)、营业执照被吊销时:(2)、受到第三者的强制执行或受到与此相当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执行时;(3)、对方的社会信誉受到损害时;(4)、申请破产、申请解散、被批准解散时。(5)无实际正常履行合同能力时。(6)联系三次以上出现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合同条款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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