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甲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地块,这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维护流转户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订下列条款,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 土地流转方式:农户自愿。
二、土地流转时限:转让时间
三、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耕地 亩转让给乙方,每亩每年由乙方付给甲方转让费 人民币,共计每年应交现金 ,一次性由乙方付给甲方青苗补偿费,今后除每亩每年转让费外,乙方不再给甲方付任何费用(包括征用后)。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第一年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今后每年 月 日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与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具有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和收益权。
2、义务:依照合同规定,按时定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⑵本合同可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⑷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其它约定:
1、在承包期内转让费随行就市涨幅。
2、在合同期内若遇国家征(占)地,地面附属物及其它赔偿金归乙方所有(除土地款外)。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库存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应全部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时限交纳甲方土地费的,荒芜土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社区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社区签字盖章
见证经办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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