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标:
为提高教师文学素养、磨砺教师表达能力、提升教师基本功素质、学校将举办教师朗读比赛。
二、活动安排
1、比赛时间:期末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比赛地点:图书馆二楼阶梯教室
3、比赛内容:比赛朗诵内容范围为汉语散文、诗歌等、具体内容自选。
4、参赛人员:45岁以下中青年一线教师。45岁以上教师以及职员可自愿参加。
5、评委:由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比赛要求
1、教师朗诵内容要求积极向上。
2、以教研室为单位、比赛形式自选(可个人展示或集体成员朗诵)。
3、个人展示需通过各教研室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初赛、推选优秀者参加学校比赛、参赛人不低于本组人数的20%、集体朗诵人数不得超过4人。
4、各组于6月30日前将参赛名单及朗诵材料上报教育科研室。
5、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分。
6、教师朗读时送交评委一份朗诵材料。
7、教师可自备的'配乐、课件等辅助资料。
四、评分标准:
1、仪表形象:(10分)
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2、语言表达:(30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语言生动、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诗歌朗诵的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舒心悦耳、娓娓动听。
3、态势神情:(20分)
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眼神能准确、鲜明、自然、形象地表达朗诵内容和思想感情、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
4、朗诵效果:(30分)
朗诵有感染力、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5、时间要求:(10分)
个人朗诵时间为3—5分钟、集体朗诵时间为5—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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