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门市合同

2020-10-13 来源:步旅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泸沽镇 街道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每季季初乙方另需支付水电等费用的保证金 元。租赁结束时,双方清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租凭期间出现乙方出现自己和他人地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