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教学与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值班教师要忠于职守,严守值班岗位,带牌上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值班时间不得私自离岗,值班时间私自离岗,给学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值班人员承担一切后果。
三、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的登记工作,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登记工作;校外人员携带大宗物品进出校门时,需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并接受查验;校内教职工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的,亦应主动向值班教师说明情况并登记。
四、对经许可进入校园的车辆做好登记工作,禁止鸣笛,限每小时5公里速度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出租车及其它营运车辆禁止入内。
五、劝阻流动摊贩、产品推销员、张贴广告者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六、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值日校长,同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七、值勤时,既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遵守法纪。
八、要按照安排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有事提前请假,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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