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员意识差,团纪观念差,六次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无故
2.不缴纳团费以及在此评议活动中表现极差者。
3..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4.一贯纪律散漫,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多次教育不改者。
5.打架斗殴的主要当事者。
6.参与赌博者。
7.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偷盗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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