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名字:
Id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字:
Id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土地抵押向乙方借款一事,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信息
土地坐落,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用途为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为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第二条贷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并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甲方应在抵押登记及债权公证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贷款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贷款期限和贷款利息
1.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期为甲方贷款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的账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4.到期后,乙方应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如需续签,应提前15天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协议。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5天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出具同意书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但已付利息不予退还。
5.本合同抵押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每月第一天计息。
7.贷款到期后,乙方应将贷款本金及月利息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其他权利证书和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需要依法登记的,乙方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未偿还贷款本金或未续签贷款合同,即构成违约。乙方除按合同利息协议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每天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任何贷款的利息,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所有债务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请
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的财产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将抵押财产恢复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4.乙方隐瞒抵押财产被分享、争议、查封、扣押或抵押,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贷款总额的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相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除向乙方书面披露外,甲方未向乙方披露任何其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诉讼、仲裁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项..
二.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整、有效和合法的处分权。抵押财产依法可转让,无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质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成本
甲方实现抵押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与拍卖或诉讼相关的费用;
二、实现抵押的其他费用。
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价款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抵押权的撤销
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或提前偿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12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方贷款实际到帐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证处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附件:抵押房产图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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