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履行出纳职责,接受会计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储汇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帐实相符。
2、执行储汇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3、执行支票使用规定和支票印鉴分管制度。
4、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留存和超限报备制度,努力提高归行率。
5、按日编制出纳现金收支日报,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反映当日储现金收支情况。
6、妥善保管库存现金、重要储汇空白凭证,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金库安全管理工作,严禁用白条、假币抵库或其他形式的占用。
7、发现网点异常协款、空缴空拨、缴协款手续不全等储汇资金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8、执行《湖南省邮政储汇业务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9、完成县支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储汇会计及主管行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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