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过严格的控制,保证顾客财产的安全,保证在服务中使顾客感到满意。
2.0范围
适用于服务管理过程中涉及的顾客财产。
3.0职责
3.1在日常服务管理过程中,管理处应对顾客财产进行妥善看管,并做好财产进出相关记录。
3.2维修和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对所涉及的顾客财产进行标识,做好记录并进行保护。
4.0程序
4.1顾客财产的识别
1)管理处负责代租顾客已购买的房子。
2)入伙时,顾客的私人信息及资料。
3)顾客的车辆。
4)顾客的邮件报刊。
5)顾客屋内的财产。
6)小区的公共设施。
7)顾客搬出搬入物品。
4.2管理处在接受业主委托代租房屋时,要对所代租房屋进行检查、验证,对顾客的需求详细记录,房屋出租后,要对出租屋进行严格管理,防止顾客财产的损失。
4.3管理处对在入伙时收集到的顾客信息和资料要妥善保管,并为顾客保密,除公安机关公务活动外,禁止管理处以外的人员查阅。
4.4辖区内的车辆管理
4.4.1道口岗的车管员(护卫员)负责对出入辖区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对自动刷卡的车辆要进行电脑资料核实。
4.4.2当班的巡逻岗护卫员每半小时要详细检查车辆、车况,发现漏水(油)、未关好车门窗、车内有贵重物品或车未上锁等情况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载,同时要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办公室。
4.4.3对车辆和车场的管理按《安全保卫管理手册》执行。
4.5邮件报刊的管理
4.5.1邮局每日将信件、报刊、杂志送到管理处大堂岗,当班人员要在收发记录中进行登记。
4.5.2管理处各大堂当班护卫人员负责将信件、报刊、杂志进行分类,核实后发放给顾客。
4.5.3对于顾客的重要邮件、信函,大堂值班人员要进行登记,并要求顾客在收发记录上签收。
4.6顾客室内财产的保护
4.6.1当维修人员进入顾客家中进行维修时,作业人员应对涉及的顾客财产进行必要的遮挡和防护,保证顾客财产不受损害,完工时要将现场清理干净。
4.6.2对顾客提供的维修产品在使用前有必要进行检验,对合格的产品方能安装,对不合格的产品处理可在征询意见后,按提供方的意见执行,双方人员应在派工单上注明产品情况并签字。
4.6.3当管理处在进行外墙施工时,要求施工人员要对顾客的空调机等财物进行防护。
4.7顾客搬出入物品的控制
4.7.1辖区的顾客搬出或搬入,应请其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搬出的顾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非业主搬迁物品,要请其出示业主出具的委托书或请业主本人到现场办理有关搬出登记手续,方可开出《放行通知单》,当班护卫员凭管理处出具的《放行通知单》对大件及贵重物品进行核实登记后给予放行,《放行通知单》应返回管理处存留。
4.8辖区公共设施的保护
4.8.1管理处要对管辖区的公共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在每日的巡查中发现有损坏处或存在隐患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4.8.2管理处对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按《公共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wi/b 《安全保卫管理手册》
cop7.5.1-0408《公共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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