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甲方与乙方于20______年2月8日签订就乙方承包江苏德士龙车辆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权,签订了《承包合同》一份(详见《承包合同》)。
在承包期间,甲方如约履行了自己合同中约定的出资义务,共计投资304.5万元给乙方支配使用至今,但乙方至今未能依约向甲方提供担保,又拖欠甲方承包费、租金(代垫)、水电费(代垫)等,加之乙方经营期间的效益,并未达到当初对甲方的承诺,现乙方为避免双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向甲方申请提前解除承包,经双方多次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并自愿共同遵守:
一、 自20______年8月9日起,甲、乙双方解除之前签订的《承包合同》,但甲方保留根据该承包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于20______年8月9日签订的《情况确认及减免协议书》和《还款协议书》如期、足额归还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如约足额还款,则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如约履行前述《还款协议书》,则甲方取消减免额,乙方按实际欠费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甲方名义从事的各项经营往来和对外的债权债务(包括隐形、遗漏债务),现经过双方对账并确认,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随后附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对账单》;
四、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甲方名义产生的各级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则相应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五、 双方解除承包关系后,乙方须在日内撤离公司,并不得破坏公司现有的生产状况。公司的生产设备及设施,生产原材料、辅料,办公用品及装修等,乙方不得带走。办公用品及装修等确属乙方私人生活物品,乙方可在撤离公司时一并带走。撤离公司时未带走的,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六、 乙方在撤离公司前,必须结清现有员工的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等,不得拖欠,如有遗漏未清的,由乙方负责清偿;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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